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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检察院提前介入1宗利用疫情实施口罩诈骗案
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不法分子却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
对一切利用疫情进行不法活动的:必须严惩!
案情发布
2020年1月28日20时许,受害人林某报案称:其于1月27日21时许在微信群上结识一名自称卖口罩的男子李某,经联系,双方达成口罩买卖约定。林某随后按照李某的指引,用支付宝转款给对方用于购买口罩,李某收款后随即失联。
案发后,怀集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响应。2月2日,指派钟忠熙专职检委和第一检察部陈锡铭主任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引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
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实施诈骗行为,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居然利用疫情,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口罩销售信息,在收到受害人转款后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怀集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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